江会敏
律师
对外放贷如何规避民事风险? (1)前期背景调查:在借款协议签署之前,应该充分核实调查借款人的身份、征信情况,做好协议签署前的风险把控,如果借款人已经出现征信问题,如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或者存在较多的借贷诉讼,该类主体往往有较高的不能偿还借款的风险,出借人一定要警惕。 (2)签订书面协议:建议通过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的方式锁定借款的事实,借款协议中应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,例如限定出借款项仅能用于正常经营活动,不能用于其他非法活动,对借款用途进行限定。 (3)明确借款人已收到借款:由于我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,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”,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中,应该明确表示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的款项。 (4)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: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当事人通过现金形式交付借款,后借款人反悔,否认收到借款,出借人却很难证明已经实际交付款项,因此我们建议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出借款,保留在银行的转账痕迹。 江会敏律师 17602176814
2020-04-07 17:11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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